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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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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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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东莞市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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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东莞市高埗镇中心东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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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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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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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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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1995年12月,以生产家具为主的民营企业,2009年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宜家家具合作,共同开发新的家具制造项目和外销环保家具产品。东莞市时兴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高埗镇中心东路2号,占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7481平方米。该公司主要从事板式家具的生产及销售,年产值1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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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邓旭、李丽娟 |
调查时间 |
2020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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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赵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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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莫建生、叶文铸、叶紫文、赖丰茂、杨纯、刘礼林、徐涛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0.10.26~2020.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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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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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在评价阶段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木粉尘、其他粉尘(油漆粉尘); 化学物质: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氯甲烷、甲醇、异丙醇、丙酮、环己酮、异佛尔酮、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乙烯酯、环己烷;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 (具体检测结果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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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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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标准,用人单位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九)中类家具制造业,第1小类——木质家具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项目。通过对建设项目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检测结果等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本次评价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结果显示,涂装车间移印工使用的移印油墨(含开油水)中含有高毒物质苯,建议用人单位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移印油墨替代含有苯的移印油墨。(2)加强工艺控制管理,涂装车间UVA线、UVB线喷涂投料工序为非连续性(间断投料)生产工艺,投料(UV漆)时往往是毒物短时间浓度最高时段,除尽可能缩短投料时间外,应加强投料人员个体防护工作。 (3)白身车间包覆线区域圆盘锣机操作工位、双端锯铣机操作工位等粉尘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建议用人单位对其防护设施进行改造,使其粉尘浓度降至职业接触限值以下; (4)生产车间内已设置的集尘器要经常进行检修、维护,调整,保证通风管道的畅通,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充分发挥防尘设施的效能,有效防止粉尘的逸散; (5)每天定时使用自动化除尘器清扫生产车间地面的积尘,减少地面积尘产生的二次扬尘。清扫时必须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 (6)噪声是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因素之一。从本次检测的结果来看,超标的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开料、封边、钻孔、CNC、锣机等工位,针对上述情况,用人单位在可适当减少超标岗位工人接触时间,适当安排工间休息来降低噪声危害。另外,对电子开料锯、CNC、封边机等加强维护保养,等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减少因设备过度磨损产生的噪声。 (7)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第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本次评价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来看,用人单位针对在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人员应按照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要求,对需进行复查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复查,并取得相关复查结果。 (8)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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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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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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