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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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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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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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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38号硅谷动力2025厂房A9一楼、厂房A10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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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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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迁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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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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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隶属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现由于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将生产经营场所由“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塘村”搬迁至“东莞市东城同沙”,项目扩建后总投资4700万元,同时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用量和生产设备一批,以满足生产发展所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委托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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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邓明、李旭新、梁玉萍 |
调查时间 |
2018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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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燕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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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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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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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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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粉尘(铁粉尘)、氧化铝粉尘、矽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臭氧、过氧化氢、三氧化铬、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氯化氢及盐酸、锰及其化合物、硫化氢、乙醇胺、丙酮、异丙醇、噪声、激光辐射、X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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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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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结论 (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 号)分类标准,建设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二大类——制造业,第(二十)中类金属制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根据类比项目检测情况和通过对建设项目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等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2)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预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在保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充分吸收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2.1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 (1)建议建设单位每天对抛光、喷砂工位工作台和地面进行清扫,减少工作台和地面积尘产生的二次扬尘。清扫时必须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 (2)噪声超标岗位主要集中在抛光、喷砂等工位,建设单位可减少噪声超标岗位的劳动作息时间或采用轮岗的方式减少操作人员接触噪声时间。 (3)定期对抛光机、除尘器等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减少因设备过度磨损产生的噪声。 (4)激光打标机设置金属防护罩,由于激光打标机中激光因光照汽化及高温分解可能产生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臭氧,因此,在激光打标机旁建议增设一个侧吸罩进行局部排风。 (5)真空镀膜工作原理是将原子或分子由源转移到基材表面上的过程,正常镀膜过程中由于在真空环境中,不会有化学物质泄漏,但镀膜结束后,打开真空室时,可能会有三氧化铬逸散在空气中,且三氧化铬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建议建设单位为真空镀膜工佩戴防颗粒物口罩、防护服等个体防护用品。 2.2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2)本项目建成后,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于项目外包及劳务派遣的员工,公司也应当纳入职业卫生管理部分,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病危害告知:应包含劳动合同告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培训告知: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公告栏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具体列出职业病防治经费具体数额,建设单位可参照以下内容进行细化并落实: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b.生产车间改造;c.生产工艺改进;d.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e.个人劳动防护用品;f.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g.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h.职业卫生宣传培训;i.职工健康监护;j.职业病人诊疗;k.警示标识;l.其他。 2.3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1)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涵盖所有接触危害因素的岗位员工。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护制度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2.4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在项目建设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概况: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组成、主要施工内容、设备调试情况、施工起始日期等。 (2)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介绍: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施工现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总结:施工单位对建设期施工过程中采取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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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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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2.进一步结合原辅料细化生产工艺分析:3.补充生产设备布局及相互影响关系的分析内容;4.补充激光辐射、金属铬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内容;5.补充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化学品种类、地点、救援设施及措施等分析与评价内容。 评审时间:2018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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