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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文章出处:行业新闻 责任编辑: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2-03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本名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位于已开展区域规划环评的开发区、专业园区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除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名录,且原则上应包含本名录内的建设项目。本名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本名录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7日

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0年版)

一、石化化工、化纤、能源行业石油加工、炼焦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除外);化学纤维制造业(单纯纺丝的除外);火力发电(含热电);综合利用发电。二、金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冶炼、采选;稀土矿开发项目;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制造。三、水利、交通、管道运输业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的水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库;跨流域调水;大型河流引水;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机场、铁路、地铁、高速公路、码头、危险化学品管线。四、环境治理、废弃资源利用业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或焚烧;废电池、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五、含以下工艺的建设项目有电镀工艺的项目;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或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制造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鞣革项目;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轮胎制造项目。六、核与辐射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项目及其退役(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使用I类放射源的项目(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项目;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及其退役。七、海洋工程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海洋矿产勘探开发、海上风电;跨海桥梁工程;水下爆破、疏浚等工程。八、其他

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项目。

本名录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7日

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

(2020年版)

序号 行业类别 豁免手续办理的项目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 粮食及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肉禽类加工;淀粉、淀粉糖;豆制品制造;蛋品加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2 制糖、糖制品加工;水产品加工 手工制作的;仅混合或分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食品制造业
3 方便食品制造;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酒、饮料制造业
4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5 精制茶加工 手工制作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四、纺织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业
6 纺织品制造 仅裁剪、缝制、熨烫或污物清洗的
7 服装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五、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8 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 仅裁剪、缝制或污物清洗的
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9 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 不涉及化学处理工艺且仅手工制作或采用旋切、锯、削(刨)、自然风干等工艺加工的
10 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七、造纸和纸制品业
11 纸制品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八、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利用现有建筑且仅激光印刷的
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3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仅组装或分装的
14 工艺品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民间手工艺品制作
十、医药制造业
15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仅组装或分装的
十一、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6 塑料制品制造 仅切割或分装的
十二、金属制品业
1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仅切割组装的
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18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仅组装的
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19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仅组装的
十五、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 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仅组装的
十六、仪器仪表制造业
21 仪器仪表制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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