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乾茂手袋有限公司现状评价网上公开

东莞市乾茂手袋有限公司现状评价网上公开

 详情说明
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 东莞市乾茂手袋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东莞市清溪镇渔樑围工业区利晖路
联系人 王莉
项目名称 东莞市乾茂手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东莞市乾茂手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注册地址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渔樑围工业区利晖路,法定代表人为陈永辉。主要生产、销售手袋、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宠物衣服。
现场调查人员 叶文铸、吴子阳 调查时间 2024.4.26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莉
采样、检测人员 叶紫文、陈祥桃 采样、检测时间 2024.5.20~2024.5.22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在评价阶段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粉尘:聚丙烯粉尘、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ABS、TPR、PA粉尘);
(2)化学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醇、氯化氢及盐酸;
(3)物理因素:工频电磁场、激光辐射、噪声。
(具体检测结果见报告)。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类——制造业(C),第(十二)中类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第4小类——体育用品制造(其他)(C244),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由于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使用含有高毒物质苯的油墨,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判定用人单位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1)苯是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因素之一。由于苯属于确认人类致癌物,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变更使用不含苯的油墨,确保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不接触苯;
(2)用人单位各岗位设置的上吸罩控制点风速偏低,可进一步增大局部排风设施的风量、调整罩口位置等措施使其达到WS/T757-2016规定的控制风速的要求,从而有效防止化学有害毒物的扩散;
(3)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充分发挥防毒设施的效能,防止化学有害毒物的逸散;
(4)用人单位应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个人防护用品方面应强调使用针对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等化学毒物的气体滤毒盒,设定好更换周期;
(5)建议用人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设施按下列措施进行完善:a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加应急救援项目,如H线2F移印车间职业性急性苯中毒等。b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演练计划除有演练周期、组织实施外,还要对演练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经费保障、效果评价予以明确。按演练计划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职工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c定期检查与维护应急救援设施,确保其能正常运行使用;
(6)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第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本次评价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来看,用人单位劳动者在上岗前和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建议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8)用人单位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以及接触人数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建议用人单位在收到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技术专家审查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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