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艾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状评价网上公开

东莞市艾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状评价网上公开

 详情说明
评价项目网上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 东莞市艾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33号之二8栋101室
联系人 李工
项目名称 东莞市艾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东莞市艾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4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33号之二8栋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磊。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烯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现场调查人员 邓旭、叶文铸 调查时间 2025年5月20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工
采样、检测人员 邓旭、谢展标、徐涛、江梓晴、祁盛恒、刘礼林 采样、检测时间 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6月3日,共计3天。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在评价阶段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氢氧化铝粉尘),氧化铝粉尘,铝金属、铝合金粉尘,砂轮磨尘,炭黑粉尘;
化学物质:甲苯、正己烷、正庚烷、戊烷(全部异构体)、环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甲醇、二氯甲烷、异丙醇、二氧化锡(按Sn计);
物理因素:激光辐射、噪声、手传振动。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显示,用人单位除了1F生产车间冲压工、铝挤工,2F自动化车间自动化插PIN工、铆钉组装工、自动线操作工接触的噪声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以外,其余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七)中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第1小类——橡胶制品业(C291),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行业。通过对建设项目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检测结果等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1)由于甲苯、正己烷、甲醇、四氯化碳属于经皮吸收物,甲基丙烯酸甲酯属于对人致敏物,工作场所存在GBZ2.1中标注致敏或经皮吸收的化学物质,用人单位应按照清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的优先控制原则,有效地减少或消除接触。
(2)用人单位2F CNC车间CNC工序使用切削液等加工过程中产生油雾危害,由于油雾可引起或加重呼吸道疾病,如诱发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用人单位已设置了全面通风设施(轴流风机)和局部通风设施(密闭抽排风管道)等对油雾进行处理,但生产现场仍有少量油雾气味,建议建设单位加强作业场所的管控,在生产时正产开启全面通风设施和局部通风设施,同时佩戴防护手套等防止皮肤直接接触油污。
(3)噪声是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因素之一。从本次检测的结果来看,超标的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1F生产车间冲压工位,2F自动化车间自动化插PIN工位等,针对上述情况,用人单位在可适当减少超标岗位工人接触时间,适当安排工间休息来降低噪声危害。另外,对打拔机加强维护保养,等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减少因设备过度磨损产生的噪声。
(4)由于甲苯、正己烷、甲醇、四氯化碳属于经皮吸收物,建议用人单位为接触上述危害因素的包装工、目检工等配备橡胶指套,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化学品,同时管理人员应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5)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第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本次评价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来看,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增加相应岗位的正己烷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技术专家审查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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