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 东莞栢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三屯村 | ||
| 联系人 | 龚经理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栢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 项目简介 | |||
| 东莞栢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9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三屯村,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160万美元,实缴资本2129.826465万美元。 |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旭、叶文铸 | 调查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龚经理 | ||
| 采样、检测人员 | 邓旭、谢展标、刘炳锌、徐涛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共计3天。 |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 | |||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在评价阶段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其他粉尘(PCB板粉尘) 化学物质:二氧化锡(按Sn计)、异丙醇 物理因素:工频电磁场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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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类——制造业(C),第(二十七)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第1小类——计算机制造(C391),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行业。通过对建设项目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检测结果等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 (1)依据本次评价中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结果显示,用人单位使用的钢网擦拭液、清洗剂等均不含三氯乙烯等高风险危害物质,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物料管控,不轻易更换此物料,防止上述物料中出现三氯乙烯等高风险危害的职业病危害物质。 (2)建议用人单位向厚街镇卫生健康局进行职业病危害年度申报更新,申报时间应在收到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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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审查意见 |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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