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 东莞云晖光电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安康街4号 | ||
| 联系人 | 高小姐 | ||
| 项目名称 | 东莞云晖光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 项目简介 | |||
| 东莞云晖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8年4月,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安康街4号,年产印刷电路板200万个、光学手指导航模块240万个、单模块220万个、多模块40万个。 | |||
| 现场调查人员 | 叶紫文、吴子阳 | 调查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高小姐 | ||
| 采样、检测人员 | 谢展标、叶文铸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11月29日共计3天。 |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 | |||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在评价阶段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粉尘:铝金属、铝合金粉尘,酚醛树脂粉尘 (1)化学物质:丙酮,甲乙酮(2-丁酮),异丙醇,丙烯腈,铜烟,二氧化锡(按Sn计),氢氧化钠; (2)物理因素:高频电磁场。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浓度或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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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第三大类——制造业中第(二十七)中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第7小类——电子器件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项目。通过对建设项目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和检测结果等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 (1)生产车间内已设置的集尘器及各类防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修、维护,调整,保证通风管道的畅通,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充分发挥防毒设施的效能; (2)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物料管控,确保焊锡岗位使用不含有铅的锡线,确保水基清洗剂、酒精等化学品不含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高风险物质; (3)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加应急救援项目; (4)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演练计划除有演练周期、组织实施外,还要对演练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经费保障、效果评价予以明确。按演练计划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职工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5)定期检查与维护应急救援设施,确保其能正常运行使用;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议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相关培训; (7)用人单位应根据本次现状评价的结果向长安镇卫生健康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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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审查意见 | |||
| 无。 | |||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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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采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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